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温州一店员悄悄记住老板支付密码一年盗窃538万,获刑6年

澎湃新闻首席记者 葛熔金 实习生 陈友云

一名月薪不到5000元的获刑6年售货员,警方从她家里搜出650余件衣物、温州73双鞋、悄悄窃万38个名牌包、记住不计其数的老板化妆品……7月22日,澎湃新闻从温州瑞安市法院获悉,支付当地某布店销售员吴某16个月内连续盗窃店铺538万余元,密码日前该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六年,年盗并处罚金12000元。获刑6年

2019年初,温州被告人吴某经人介绍在瑞安一布店做销售员。悄悄窃万一开始吴某工作勤恳,记住很快就得到了老板的老板信任。工作之余,支付吴某却非常迷恋消费购物。密码在一次不经意间,吴某发现老板都是通过店内平板电脑上的微信与客户资金结算,钱款也都在微信钱包里,吴某便动起了歪脑筋,利用工作机会,悄悄记住了老板微信的支付密码。

2020年10月26日,吴某私下注册了微信“小号”,并用老板的账号给“小号”转账8868元。由于店铺交易量大、流水多,该笔异常交易未被老板察觉。此后,吴某开始频繁作案,经常一早来店铺内进行转账。“暴富”的吴某更加贪恋奢靡生活,不仅购买名牌服装、化妆品,还经常花费几十万元充值美容美甲,甚至一个月挥霍掉100万元。期间,布店老板一度以为是疫情影响造成店铺亏损,直到2021年底,才察觉事有蹊跷,事后报了警。2022年1月,吴某向公安机关自首。

法院查明,2020年10月至2022年1月间,被告人吴某通过上述转账手法累计转账180余次,盗窃数额共计538万余元。案发后,被告人吴某已退出违法所得共计331万余元,另将犯罪所得购置的物品以16万元价格退还给被害人,并取得被害人谅解。

瑞安法院认为,被告人吴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,数额特别巨大,其行为已触犯刑律,构成盗窃罪。结合被告人吴某案发后能自首、自愿认罪认罚等量刑情节,法院遂作出如上判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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