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男子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 法院未支持

【男子#婚房一半产权赠女友分手索回被驳# 法院未支持】男子王某在2016年为与女友结婚,男婚出资450万购买了海淀区某房屋,房半期间其女友赵某要求将房屋的产权50%份额作为彩礼登记在其名下。事后双方因矛盾分手,赠女支持王某要求赵某返还产权被拒。友分院法院审理认为,手索王某明知赵某仅支付了少数的回被款项,仍将产权办至其名下,驳法且王某无法拿出房子是男婚彩礼的证据。在此情况下,房半王某的产权请求实际是撤销赠与,由于产权赠予发生在2016年,赠女支持双方分手在2017年,友分院故已超过了法律规定的手索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。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回被诉请。

来源:沸点视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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